中国乡镇企业30年转移三分之一农民就业


2008年8月19日

新华网


新华网哈尔滨8月18日电  记者18日在黑龙江省乡镇企业局成立30周年论坛上了解到,中国乡镇企业30年发展转移了三分之一农民就业。

  “30年来,中国亿万农民创造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,贡献了中国GDP增长的近三分之一,转移了三分之一农民就业,30年增加值增长332倍。”中国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卢永军在论坛上说。

  卢永军介绍,30年来,中国乡镇企业经历了六个发展阶段:一是1978年-1983年的开始发展阶段;二是1984-1988年的高速发展阶段;三是1989年-1991年的整顿提高阶段;四是1992年-1996年的超常发展阶段;五是1997-2002年的分化重组阶段;六是2003年至今的转型发展阶段。

  卢永军说,30年来,中国乡镇企业增加值从1978年的209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07年的69620亿元,增长了332倍,占农村社会增加值的68.68%,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8.52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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